西岗区商务局召开各异地商会秘书长座谈会 共谋龙年西岗区发展
 
 
    

  

 2月28上午,大连市西岗区商务局肖福友局长、王跃凌副局长及西岗区所属的七个街道(站北街道、人民广场街道、北京街道、日新街道、白云街道、八一路街道、香炉礁街道)、大连异地商会(吉林商会、黑龙江商会、浙江商会、徽商商会、河南商会、广东商会、温州商会、湖北商会、内蒙古商会、湖南商会、川渝商会、江苏商会)十二家商会参加了西岗区商务局组织的在连异地商会龙年座谈会。

会议主题及目的:达成相互联手建立工作机制,共享信息,相互支持、帮助、互通信息、政策资源,建造一种制度,以前的关系延续,以后的关系更牢固。

商会秘书长们畅所欲言,各自谈了许多好的建议和想法。

肖局长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友好的研讨、座谈,真诚的与大家交流,并对西岗区的民展、规划“建设一批、盘活一批、提升一批、改造一批、稳定一批”的方案非常认可各商会的特点、做法、形式、文化等方面的事宜达成共识,为大连市的发展、为西岗区的发展,在连各异地商会有共同的责任,大家在其乐融融的气氛中结束了座谈。

下面把有关会议资料、内容、信息分享给会员。望广大徽商会员行动起来,抓住机遇,共享资源,在徽商商会的这个大平台上,尽情的施展各自的才能,共同发展壮大,为大连市增光,为西岗区添彩!为在连的徽商企业提供更美更好的商机。

         

附件1:西岗区“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年”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西岗区支持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发展的若干办法;

附件3:西岗区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办法。

 

附件一:

西岗区“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年”推进工作施方案

为推进我区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健康、有序、快速发展,不断提升区域经济内涵和承载能力,进一步统一思想,整合全区力量,充分调动各单位发展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的主动性、积极性,区委、区政府决定将2012年确定为“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年”。现制定具体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按照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区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围绕“品质西岗”建设,以引进规模以上企业总部为重点,以发展楼宇经济为抓手,加快调整经济结构,加速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拓展发展空间,化解主城区发展与土地资源日趋紧张矛盾,提升区域竞争力。

    2012年我区将加大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扶持力度,建立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的领导体系和管理服务平台,建立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集聚区,加强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招商,加强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的政策引导,努力提升我区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发展水平。

二、   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把握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规律,合理规划、加强引导,培育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集聚区,提升楼宇功能,提高承载能力,提升区域经济内涵,加强总部引进,着力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民营500强、服务业500强、行业前10强及规模型企业总部和专业服务机构入驻西岗,提高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对我区税收贡献率。

(二)、具体目标

1、财税指标。全区总部类企业实现区级税收10亿元,同比增长20%;全区楼宇企业实现区级税收3亿元,同比增长20%,力争重点楼宇税收增长不低于30%。

2、总部经济。引进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规模型总部类企业10家。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专业服务水平为抓手,提升城区功能,扩大经济总量,打造城区总部基地品牌。构建以银行、保险、信托企业为主体的金融为产业群、律师产业集群、房地产产业集群、IT产业集群、中介产业集群、现代商务服务业产业集群、都市科技产业集群、现代物流产业集群和创意设计产业集群等为主的总部经济体系。

3、楼宇经济。楼宇总商务用途面积增加10万平方米。力争盘活和提升一批商务楼宇,重点打造税收2亿元楼宇1座、1亿元楼宇1座、5000万元楼宇1座、1000万元楼宇5座。

重点打造楼宇任务分解表

序号

责任单位

楼宇

主要任务

增长率

1

日新街道

森茂大厦

实现全口径税收2亿元

30%

2

北京街道

珠江国际

实现全口径税收1亿元

30%

3

白云街道

槐花大厦

实现全口径税收5000万元

100%

4

人民广场街道

科技创新大厦

实现全口径税收1000万元

100%

5

站北街道

振富大厦

实现全口径税收1000万元

100%

6

八一路街道

三寰大厦

实现全口径税收1000万元

100%

7

香炉礁街道

迈世汽车城

实现全口径税收1000万元

100%

8

区工商联

凯乐酒店

实现全口径税收1000万元

100%

(三)、主要任务

1、加强规划引导,打造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集聚区。一是打造新开路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集聚区。一要以万达国际甲级写字楼的投入使用为示范,以东关街旧区和北岗桥长途汽车客运客运站改造为突破口,对新开路地区进行新一轮的规划建设;二要重点推进润德广场、宝隆国际、财富大厦、天和玉等楼宇的高标准改造;三要通过建立协调机制,着力解决新开路地区的交通、停车、产业规划等问题,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商务功能;四要重点打造外经贸大厦、金福星大厦、越秀大厦、万达国际、中投保大厦、金广大厦等楼宇。二是打造付家庄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集聚区。以三寰大酒店改造成高档商务楼宇为示范,以八一路区域特色街建设突破口,充分发挥南部环境资源优势,吸引更多的总部类企业入驻付家庄地区,加快产业集聚发展,提升区域经济内涵和承载能力,打造西岗区南部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集聚区。三是打造站北特色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集聚区。以台湾商贸城投入运营和团结街特色街建设为突破口,加快推进站北新区建设步伐,结合老建筑修复,增加商务功能,打造特色总部楼宇,充分发挥站北商圈的资金、产业和客流的聚集优势,科学谋划建设站北特色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集聚区。四是加强特色商业街建设,营造集聚区周边的良好商业环境。提升原有的俄罗斯一条街和日本料理一条街,增加特色元素和主题项目,提升特色街的专业化水平,打造华府商圈,建设海珍品街区,以旗舰店建设带动商业街的整体发展。提升八一路区域的商业功能,辐射和带动整个南部区域。打造高尔基路酒吧一条街,以文化产业和特色餐饮主为,提升商业服务功能。

    2、打造高品质的总部经济载体,实施“五个一批”楼宇经济工程。即:“建设一批、盘活一批、提升一批、改造一批、稳定一批”。其中,建设一批,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全力推进长江中心、鹰君中心、万邦中心、美国环球商务通东北亚服务中心和温商创业研发大厦建设。盘活一批,做好中央华府、新华南苑、财富大厦、润德广场、宝隆国际、雅苑大酒店、凯乐酒店等楼宇的盘活工作。提升一批,通过“腾笼换鸟”,提高鞍钢大厦、国茂大厦、大显酒店等楼宇的承载能力和经济总量。改造一批,推动越秀大厦、星海商城、槐花大厦等楼宇向商务用途改造,扩大商务用途面积。稳定一批,对森茂大厦、中投保大厦、华信大厦、电信大厦、外经贸大厦等入驻稳定、税收贡献高的楼宇加大服务和政策扶持力度,确保楼宇高位健康发展。

三、   保障措施

1、 加强领导,建立网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成立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商务局),编制、深化和推进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的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业态规划等,负责对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工作的协调和指导。按照区街联动的原则,建立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工作网络,试点成立楼宇经济促进会,并向全区推广,将其逐步发展成为覆盖全区的,由政府职能部门、街道、楼宇业主、入驻企业共同参与的专业协会。

2、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区级领导带头参与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推进工作,分组包街道,负领导责任;各经济职能部门强化政策、协调、服务,负管理责任;街道包楼宇,负执行责任;区委、区政府两办负督查责任。认真分析梳理体现我区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发展情况的各项经济要素,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统计反映和评价认定机制,定期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建立全区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发展动态数据库,并在此基础上制作我区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资源分布图。

3、加强招商,注重实效。明确招商重点,重点做好大型总部企业和高端现代服务业招商。完善招商机制,在西岗区内树立人人都是招商主体的工作理念,实施全员招商。规划招商区域,在国外划分为欧美区、日韩区和港澳区三个重点招商区域,在国内划分为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东北及内蒙古四个重点招商区域,建立长效招商机制。拓展招商模式,通过小组团招商、以商招商、特色产业招商、重点企业定点招商、网络招商等多种形式,设计“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推进月”、“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论坛”等多种载体,不继加大招商宣传力度,扩大我区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招商的覆盖面的影响力。

4、政策引导,形成合力。设立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规范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的奖励标准和认定程序,加大我区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扶持力度。鼓励楼宇业主和物业公司积极参与我区楼宇经济载体建设,鼓励中介企业参与我区总部企业引进。加大新入驻总部企业、现代服务业的扶持。制定我区的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系列政策,包括子女入学、医疗、文化、老人的社区养老服务等各方面的配套政策,努力打造政府主导力、企业主体力、市场配置力三力合一的协调发展局面。

5、引进人才,配套服务。重点提升金融服务和咨询服务两项专业服务水平,目前我区金融保险业服务水平相对较好,应因势利导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而咨询业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应重点引进专业咨询机构,提升我区总部经济发展的配套服务水平。做好专业人才引进工作,引进与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相适应的律师、会计、中介等相关产业人才,大力培养、引进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的高层次管理人才和高素质的物管人才,为发展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附件二:

西岗区支持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发展的若干办法

 

为全力建设“品质西岗”,推动城区经济高端化、集约化发展,打造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强区,制订如下政策:

一、   壮大总部经济力量

第一条      大型企业集团总部落户西岗,按注册资本额度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其中,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含本数,下同)、5亿元以下的,补助500万元;注册资本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补助1000万元;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的,一事一议,给予大额补助。

第二条        对已在我区注册的大型企业集团总部,在此政策发布以后增资的,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其中,增资1亿元以上(含本数,下同)、5亿元以下的,补助200万元;增资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补助500万元;增资10亿元以上的,一事一议,给予大额补助。

第三条    第一条、第二条所称大型企业集团总部,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经营期限在10年以上。

2、 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含本数)。

3、 辖区以外投资者占企业注册资本的比例不低于50%,并且辖区以外主要投资总资产不低于20亿元或净资产不低于6亿元。

4、 在辖区以外有3个以上投资控股企业。

5、 企业集团的结算中心、销售中心必须与集团总部同步落户西岗。

第四条      对在本区新设立的、经认定的总部企业,按辐射半径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新设东北区总部,补助20万元;新设全国总部,补助50万元;新设大中华区总部,补助70万元;新设北亚区或东北亚区以上国际性总部,补助100万元。本政策与第一条政策不可同时兼得,按就高原则办理。

第五条      对在本区新设立的东北区以上的企业总部购建自用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租凭自用办公用房,3年内按房屋租金的10%经予补贴,年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第六条   新设立的东北区以上总部企业,在落户西岗后前三年,依照其辐射半径和税收贡献,给予其当年缴纳区级税收额30%--60%资金扶持。

第七条      对新设立的总部企业高管团队及高级技术人才,按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区级分享部分的50%给予奖励,奖励期限为3年。

二、提升楼宇经济发展水平

第八条     对新办的、改建、盘活、提升写字楼给予开发商或业主一次性资金扶持。其中,5000平方米以上,给予扶持资金20万元;10000平方米以上,给予扶持资金50万元;15000平方米以上,给予扶持资金100万元。扶持资金于写字楼投入运营当年发放,主要用于房租补贴、办公配套等用途。

第九条    商务楼宇业主或物业管理企业,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地区总部、全国500强企业地区总部、民营500强企业地区总部入驻在我区纳税,每户分别给予引进者10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十条     对商务楼宇业主或物业管理企业,积极调整入驻企业结构,实现楼宇内企业80%在我区纳税,按楼宇内企业当年比上年度贡献的区级税收增量8%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十一条  积极打造聚集特色产业的专业化楼宇,对商务楼宇业主或物业管理企业通过自主招商,引进同一行业企业全部在我区纳税,且入驻面积达到60%以上,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十二条   奖励年度楼宇经济管理杰出人才,对区级税收超过1000万元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单幢商务楼宇,奖励高管团队20万元;对区给税收超3000万元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单幢商务楼宇,奖励高管团队40万元;对区级税收超5000万元且同比增长5%以上的单幢楼宇,奖励其高管团队80万元。同时授予各年度内贡献区级税收在2000万元以上的楼宇企业主要负责人荣誉称号。

三、   其他

第十三条  具备多重特性的企业,不可重复享受政策,可按照就高原则办理。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西岗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2年2月21日起施行。原《西岗区发展总部经济扶持奖励办法》(西政发[2007]7号)、《西岗区发展楼宇经济奖励扶持办法》(西政发[2007]8号)同时废止。

第十六条  本办法试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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