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社会团体负责人培训班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以及《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精神,结合中央巡视组对辽宁省提出“党政机关办协会,企业截留行政权力”等问题的反馈意见要求,2014年9月23日-9月25日,大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大连市社会组织联合会组织了对全市社会团体负责人进行专项培训。共计150余位社团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大连徽商商会会长胡国庆参加了为期三天的培训班。培训在大连国家检察官学院大连分院进行。

    大连市社会组织培训项目是大连市获得资金支持的三个项目之一。本次培训紧紧围绕社会组织创新与改革,邀请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领导、北京惠泽人公益发展中心创始人、温州市民管局领导以及社会组织的优秀代表等专家教授,从社会组织法规政策、转型期公益组织发展、各地发展经验、社团法人治理结构等几方面给大家授课并互动,深入探讨如何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水平。

  近年来,大连市民政局紧紧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致力于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推动社会组织登�**芾碇贫雀母铮葱律缁嶙橹嘤龀终撸械羌潜赴干缁嶙橹�4900余家发展到11000余家,培育了一批服务民生的公益组织、符合产业导向的行业组织、促进经济合作的商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建设的社区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成为大连市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一支有生力量。

  为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大连市民政局大力加强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分类培训工作,发放岗位培训证书,建立社团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2011年5月,对全市500余名社会团体会长、秘书长进行培训。2012年7月,对全市280余名社会团体财务人员进行免费业务培训。2012年12月,以“凝聚、创新、培育、发展”为主题举办大连社会组织创新发展高层论坛,紧紧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通过崭新的培训形式,打造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专家学者间的高层次、高水平的对话平台。2013年7月,举办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培训班,通过培训规范了财务制度、诚信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塑造了一批有规模、有特色、科学管理、诚信自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品牌。

    大连徽商商会会长胡国庆表示此次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学习到了很多知识。一是社团工作者要热爱社团工作,自觉树立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服务和谐大连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学习商会工作常识和商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努力增强政策法规意识,提高服务管理能力。三是要加强研究,认真解决商会工作中的各种难题。四是要严格自律,自觉按照商会章程办事,按照商会自身特点开展活动。五是要发挥好商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服务会员、服务社会中有所作为。六是要积极争取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为社团组织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此次培训既有对社会组织方针政策的详尽解读,也有对社会关心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的解疑释惑,既有对宏观形势的总体研判,又有对具体事务性工作的操作指导,信息量大、针对性强、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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